渭滨农商银行 谁在“做局”?

  网友王某爆料,2013年11月25日一纸在宝鸡市渭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滨信用(现改为“渭滨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渭滨农商银行”)的担保合同彻底让自己的生活掉落谷底,本来为朋友李某帮忙担保,却无缘无故的变成了素未蒙面的陌生人姚某的担保人,为此背上了50万元的债务。

        据王某介绍,自己与当时宝鸡市渭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滨信用社负责人封某的介绍下,约定2013年11月为李某担保50万元的借款,当时封某仅提供担保合同,要求在空白的担保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即可。王先生听从封某要求,在空白资料上签字。


        而借款人姚某辩称,其朋友李某在渭滨农商银行借款到期,为了给朋友李某帮忙,自己作为借款人,但实际自己并未使用50万元借款。王某表示,当时渭滨农商银行封某并未告知该项借款性质,自己与姚某并不相识,也对姚某借款并不知情。

        经了解,2013年11月25日王先生签订了《担保合同》,姚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当时渭滨农商银行负责人封某当天就给姚某办理了《借款借据》手续,并出具《放贷通知书》,业务品种为农户经营性贷款,在《个人客户提款申请书》中,姚某委托支付50万元,受托对象为车某,而车某在《个人客户支付委托书》中表明支付50万元账户为渭滨农商银行的个人账户,用于付货款。而在当天17:45时候,车某又将50万元借款在渭滨农商银行转账到李某账户。

        姚某表示,当天在渭滨农商银行签字,而该笔贷款未经过自己的手,该笔贷款的利息也不需要自己还。当时自己在签字时候,渭滨农商银行封某提供了很多空白无内容的资料,借据也是空白的,自己与车某也素不相识。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中的个人签字也非本人签字。


       不得不说渭滨农商银行借款当天申请,当天放款,当天转账,而且50万元还需要经过多次转账,渭滨农商银行的审查职责何在?是否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调查?根据正常的借款手续,50万元的借款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批和同步发放借款的,渭滨农商银行谁在违规操作?

        渭滨农商银行谁在做局?为借款人姚某、担保人王某提供空白资料,仅需在最后签上自己姓名即可为他人办理50万元借款,而且是掌控整个借款流程,使借款顺利转至李某名下。作为渭滨农商银行,是否存在内外勾结,合伙欺骗借款人和担保人,以达到为李某骗取贷款的目的?为达到目的,渭滨农商银行谁又在伪造他人签字?


1.png


2.png

3.png




标签: 宝鸡市 农商行

阅读:0

加载更多
关于本网 广告服务 合作伙伴 人员招聘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在线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