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有市民通过微博投诉:称他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站西南口二楼的一家名为“惠欧购物广场”购买的熟食吃后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等症状,其怀疑该超市售卖的熟食为过期食品。对此,2017年12月2日晚上7点左右记者二人前去这家“惠欧购物广场”了解情况,发现该超市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
问题一:熟肉摊的猪蹄、肉肠、烧鸡、牛肉等露天放置,没有遮盖物,更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很多熟肉显然已不是摆放了一天了。当记者询问熟食为何不标注生产日期时,男摊主说:“怕什么,都是早上刚做的,不会坏,我们一直这么卖。”随后,记者询问男摊主在哪能看到生产日期,该摊主却无法提供生产日期和未销售完的熟肉如何处理得相关凭证。
问题二:在出售馒头、生鲜面条、面皮等的柜台前,也未看到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当记者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时,被告知“都是新鲜的,当天现做的”。
问题三:该超市售卖的蛋糕所标注的生产日期“造假”。记者二人刚进超市时特别留意了蛋糕区的食品标签,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当记者询问过熟肉摊再次来到蛋糕区时,却发现这里的蛋糕、面包等都被贴上了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3日”的标签,而当日的时间明明为12月2日,让人看了啼笑皆非。对于此情况,记者再次询问了蛋糕摊的“负责人”她对一切问题的回答均是“不知道”。
了解完情况后,记者二人正要离去,却被6名自称“惠欧购物广场”的工作人员围堵,语言恶毒,并威胁记者删了超市的相关照片才能走,最后,在人民警察的护送下,记者二人才得以安全离开。
对于在长安区“惠欧购物广场”存在的问题,着实让人想不通,最让人气愤的是,该超市负责人推脱责任的态度以及雇佣社会人威胁、恐吓记者的恶劣行径,已严重损坏了“惠欧购物广场”在长安区的诚信度,试问这样的超市,消费者怎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区市场管理局@长安区宣传@西安市市场管理局严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回复。
附: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可见,超市无论是出售自制食品还是散装熟食,都应标明生产日期,以便消费者购买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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