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滥用人脸识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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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采集人脸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解决这些纠纷有了新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8日公布,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小区“刷脸”进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策划:赵承

监制:邬焕庆

统筹:谢良、杨进欣

记者:罗沙、白阳

编辑:聂焱

海报设计:杨轶群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责任编辑:田蓉)

标签: 滥用人脸识别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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