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租房征求您的意见 《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西部融媒讯 为加快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11月16日下午,《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在西安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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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西安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多渠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较好实现了住有所居目标。

  西安市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

  “十三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由2015年的871万人增加到2020年1295万人,年均增量近85万人,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73.02%提高至2020年的79.2%;在人口快速流入、逐年增长的背景下,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32.1平方米提高至2019年的34.8平方米,城镇常住家庭户均住房达1.13套,居民住房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市不断优化住房保障制度,将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房、公租房)整合为公租房,将经适房、限价房并轨为共有产权房,形成了以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42万户,(实物建房37.3万套,建设规模3036万平米;货币化补贴4.7万户,发放2.22亿元),其中,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占72%。全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普遍得到改善,全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全部应保尽保。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较好

  2020年,西安市开展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目标三年新增租赁住房12万套,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了前期有利政策基础。

  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第一个开通地铁运营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已开通地铁线路8条,线路设154座车站。运营里程达259公里,在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发展战略引导下,轨道交通场段上盖项目条件成熟、公交线网日益完善,沿线有较为充足的储备开发区土地,是新市民、青年人首选居住地段。同时,全市各类企业单位约25.5万个,村集体组织2064个,高等教育机构75所,此类非居住存量土地及房屋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土地保障。

  当前,西安租赁专营企业发展较好,集中式租赁企业现有12家,运营房源数量约1.3万套,供给集中度较高,头部四家企业供给占集中式房源总数的87%。分散式租赁企业300余家,运营房源数量约10万套。2020年,西安成立国有独资的政策性住房专营企业—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建设收购以及运营管理三大平台,现已全面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收购等工作。同时,面对房地产行业形势变化加剧,开发企业和土地持有者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上述实际均为西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租住需求导向明显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势不断凸显

  由政府给予土地供给、流程审批、资金补助、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扶持,引导多主体参与的筹集方式,有利于打破土地供给障碍,吸引多方投资,助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的标准,不设收入限制,围绕学校、商圈、地铁口、交通枢纽及产业园附近等优势地段,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更有利于引导职住平衡,更能引导有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由以“购”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变,将成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

  ■“十四五”规划

  充分发挥住房保民生的作用,立足保基本、惠民生、暖民心,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五”期间新增需求共计约20.4万套(间)

  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安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需求约30.4万套(间)。

  存量群体保障需求。基于“十三五”期末保障房轮候量统计数据及暂住人口中居住半年、有稳定就业且有租住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数量,估算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需求约10万套(间)。

  新增人口保障需求。“十四五”期间,我市仍然为人口净流入城市,新毕业大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新增住房需求群体。综合考虑近十年我市人口增长情况及外来人口流入情况,预计2021年至2025年我市城镇常住人口年均涨幅约为25万人。筛选符合条件的保障群体,每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需求约为4.08万套(间),“十四五”期间新增需求共计约20.4万套(间)。

  分期规划 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引导多方参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供应建设用地等5类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前期(2021年-2022年),聚焦于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万套(间)。

  中期(2023年-2024年),相比前一阶段房源供给翻一番,开工项目翻一番,初步形成全市房源合理布局,市、区两级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企业数量初具规模,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间)。

  后期(2025年),全面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助力“稳房价”得到有效落实,基本解决本市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优化补充。

  “十四五”期间市场各主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投资约1140亿元

  按照“以需定供”的建设规划原则,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情况,满足新增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2470万平方米。

  其中,利用非住宅闲置房屋改建2万套(间),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3万套(间),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2万套(间),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1万套(间),新增国有住宅用地建设12万套(间),利用公租房统筹筹集6万套(间),利用城棚改安置盘活4万套(间)。

  据建设计划、楼地面价格和建设成本,结合建设期内资金投入比例,“十四五”期间市场各主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投资约1140亿元。

  区域布局规划:重点解决人口增幅较大5个区的流入人口住房问题

  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原则,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制定住房保障目标,科学开展住房保障选址工作,改善辖区内住房矛盾。

  人口主要流入区域。通过对六普、七普人口对比分析,西安市近十年人口呈现快速流入的趋势,主要流入区域分布在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和长安区等5个区,增幅均在45%以上,其中未央区人口增幅最大,增长人口数量约为108万人,增幅为134%。应重点解决人口增幅较大的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和长安区5个区的流入人口住房问题。

  就业通勤分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尽量靠近就业中心,以减少通勤交通压力。通过对西安市中心城区手机信令等大数据分析,高新区为最主要的就业中心,西关、经开区、北客站区域、浐灞生态区等地区是次一级就业中心。

  区域人口密度。通过对七普人口密度分析,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和雁塔区等四个区人口密度超过了19000人/平方公里,应该对流入人口适度引导,避免人口在部分区域过度集聚。

  产业布局规划:按照职住平衡原则 接产业布局确定需求的区域分布

  根据《西安市现代产业布局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着力推动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要素集聚的“6+5+6+1”现代产业体系壮大成势,构筑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在空间上逐步形成“一核三带一通道多板块”的产业空间布局。

  其中,“一核”即以西安市城市空间中心为文旅商贸核心,“三带”是指高新技术产业带、先进制造产业带和文化旅游产业带。“一通道”指从空港新城连接高铁新城到国际港务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多板块”指各区县、开发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现实需求,明晰发展的重点方向(对文化旅游、现代商贸、健康服务及房地产业等全域性产业不做限制),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板块。

  在总需求确定的前提下,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结合西安市“一核三带”产业空间布局及轨道交通规划确定需求的区域分布。

  通过对西安市产业空间布局分析,高新区、航天基地、长安大学城、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等片区对人口需求较大,未来预计引入大量科技型人才,应配置适量保障房以满足产业发展配套需求;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经开区、高陵区、渭北临潼工业新城、航空基地、阎良区、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等片区,未来预计引入大量技术型人才,且由于片区距离主城区较远,需重点考虑职住平衡问题,并综合带眷系数调整保障房户型比例,以此引导职住平衡,减少通勤交通压力、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现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市住建局草拟了《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您的宝贵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市住建局反馈。

  1.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00-9号西安住建大厦605室住房保障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 通过邮箱反馈,邮箱:xazjj_zfbz@xa.gov.cn;

  3. 通过传真/电话反馈,传真:029-87618627 电话:029-87613264


(责任编辑:张若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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