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出台意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七类人收入要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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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技能人才

  报考公务员技师按本科生享受待遇

  作为当下炙手可热的人才,技工的上升通道相对一直较窄,在“技能人才激励计划”中,陕西将在重点行业建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职位体系,在关键岗位和生产流程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职位。

  在收入方面,技能人才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时,高级工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教育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人才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企业对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证书的按中专学历、对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的按大专学历、对取得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的按大学本科学历确定起点工资。

  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股份合作让农户分享收益

  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的省份,陕西在“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中,为了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增收能力,鼓励农民通过短期培训、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到2020年,让全省持证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8万人。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公共服务或经营项目,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收益。

  科研人员

  股权和分红将成为增收重要途径

  在“科研人员激励计划”中提出,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可按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报酬,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

  对于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方式进行激励。今后,股权和分红将成为科研人员增收的重要途径。

  小微创业者

  降低行政审批、用工、水费、融资等成本

  一直以来,成本都是无数创业者最大的痛点,在“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陕西将重点建设100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县)给予不低于4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积极开展对创业失败人员的就业培训和服务。

  此外,还将落实《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各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行政审批、生产经营、用工、水费、融资、物流等各项成本。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建立国企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

  陕西将通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提供更为开放、公平的增收机遇。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并授权国有企业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市场化薪酬。同时,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对于民间资本,将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消除各类隐性壁垒,并优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基层干部队伍

  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比重将提高

  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提高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重,落实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外,陕西还将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赋予地方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对于乡镇公务员,将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倾斜。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

  多项措施拓宽增收渠道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意见也给他们创造了增收机会。按照“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将通过抓好产业扶贫济困、加快推进就业扶贫、深入实施旅游扶贫,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今后,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的基础上,陕西还将把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延伸,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

  本报记者文晨


标签: 公务员 合作社 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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