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发布

2月11日,西安市住建局对外发布《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明确,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图片

指导思想

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抓住西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机遇期,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扩大供给,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不断增加城市竞争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西安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的基本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惠民。充分发挥住房保民生的作用,立足保基本、惠民生、暖民心,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片


坚持供需匹配,稳量提质。以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存量土地、房屋状况,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尽快形成实际供应。在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运营管理方面,强化品质意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

坚持职住平衡,统筹协调。强化国家中心城市意识,紧抓重大发展机遇期,统筹考虑产业发展方向、城市更新片区、轨道交通布局、公交场站分布,协调跨区域房源供给,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实现职住平衡。

图片


坚持多方参与,持续发展。积极引导多方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在租赁运营企业可持续、租户可负担的原则下,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着重考虑保障群体的承受能力,坚持小户型、低租金。

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安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建设目标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图片


《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引导多方参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供应建设用地等5类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图片



前期(2021年-2022年),聚焦于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万套(间)。


中期(2023年-2024年),相比前一阶段房源供给翻一番,开工项目翻一番,初步形成全市房源合理布局,市、区两级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企业数量初具规模,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间)。


后期(2025年),全面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助力“稳房价”得到有效落实,基本解决本市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优化补充。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面,落实5类土地供应渠道,重点引导市场充分利用闲置、低效的存量土地和房屋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合计约15000亩。

图片

根据建设计划、楼地面价格和建设成本,结合建设期内资金投入比例,“十四五”期间市场各主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投资约1140亿元。

图片



选址要求

结合总体布局和分类用地

两个层面进行考虑


图片

《发展规划》明确,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原则,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制定住房保障目标,科学开展住房保障选址工作,改善辖区内住房矛盾。

图片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存在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职住因素、交通因素、公共服务设施因素、建设成本因素及混合居住因素等。针对以上因素,本次规划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标准结合总体布局和分类用地两个层面进行考虑。

(责任编辑:明华)

标签: 租赁住房 西安

阅读:0

加载更多
关于本网 广告服务 合作伙伴 人员招聘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在线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