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物价、住建部门联手检查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11月21日,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工作办公室、市住建局将于11月20日至12月30日,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大检查,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将受到重点查处。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包括:重点查处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在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中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例等行为。同时,还将对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从重从严查处。

此外,此次专项检查由市物价工作办公室、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发改、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具体实施,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宋超)


标签: 咸阳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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