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陕西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

  3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陕西坚持优化结构,推动科学治霾,全省累计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开展“回头看”1.8万户,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超额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任务。

  “十三五”,全省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9万台,累计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0.6万台,关中地区完成散煤治理320余万户。不断优化运输结构,陕西持续推进“公转铁”,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023亿吨,累计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34万辆,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同时,陕西优化用地结构,建立施工工地红黄绿牌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六个100%”控尘要求,全省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465个、视频监控系统2458个。

  “十三五”,陕西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修订《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五市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控车、抑尘、治源”等工作制定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6项地方标准,为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提升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发挥重要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实行调度通报点评制度,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和大气质量信息公开,全省上下形成信息共享、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督政查企,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强化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加大处罚并跟踪问效。

  “十三五”,陕西坚持创新管理,建立专家驻点机制,关中8市(区)建立“一市一策”工作机制,推广至陕南、陕北,并在咸阳市秦都区和兴平市等地开展“一县一策”试点工作。在关中地区,对PM10和PM2.5两项污染物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十三五”,我省加强预测预报,建设西北区域(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每日与山西、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部门会商,发布未来16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省监测中心站每日发布未来120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及时推送、提醒各地,目前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86.7%。同时,我省牵头推动汾渭平原大气治理联防联控,实现区域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11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同向发力、协同治理。

(责任编辑:张若瑛)

标签: 陕西省 治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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