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疲劳驾驶危险重重,4月1日下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民警携带“神器”在京昆高速西汉段涝峪口安全检查站,专项检查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据悉,这款“神器”叫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能够自动采集对比货车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并将数据1秒钟回传执法终端,显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详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更容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西汉中队中队长梁文表示,疲劳驾驶与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相比,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界定难,致使违法车辆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未得到应有的处罚,运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后,能够快速识别车辆违法嫌疑,只需进一步和驾驶人确认即可,大幅提高了查处效率,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风险。在1个小时的检查中,“神器”帮交警发现了8辆疲劳驾驶嫌疑车,确认违法事实的有4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据了解,西安高速交警近期已使用“神器”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45例,与2020年查处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总量持平。据统计,2020年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涉嫌疲劳驾驶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共有23起,占总量的53.5%,基本上都是大型货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预防疲劳驾驶,应在高速公路行车前保证充分休息。行车牢记“逢三必进”,每经过第3个服务区要休息20分钟,活动筋骨、调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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