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西部融媒讯(田蓉 报道)6月4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介绍了陕西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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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共九部分38条。第1部分,重点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2-6部分,聚焦重点问题提出改革举措;第7-9部分,突出人才供给、体制改革和政策保障。具有“政策措施实”“奖励力度大”“创新举措多”“受益范围广”“监测考评严”五个特点。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着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领导、加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监测考评等3条措施。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针对当前陕西省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企业创新活力偏弱、企业发展规模偏小等问题,文件提出:加大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支持力度。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技术瓶颈。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市县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持续优化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考核与激励制度。将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研发费用视同净利润加回。推动科技型企业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对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核心骨干人员实施奖励。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国有资本预算每年列支2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研活动,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对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给予奖励支持。

  加快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

  针对陕西省高新区数量偏少、分布不均、实力偏弱、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创建省级高新区。按照综合型、特色型分类设定省级高新区建设“门槛”标准、条件。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对新认定的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建立省、市、县和高新区多级联动机制。统筹部署创新资源。建立鼓励清单和禁止清单。完善支持高新区创新发展的配套政策。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下放科研管理自主权、中层干部任免权、高端人才引进权,探索建立互派干部机制。聚焦高新区“高”和“新”两个维度,建立高新区动态监测评价考核制度。

  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

  着眼推动各类孵化载体“量”“质”双升,加快培育新动能,文件提出:加强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分类设立“孵化成果排行榜”,对评估优秀的给予10-30万元的补贴奖励。推动孵化载体多元发展。省级孵化器给予20-50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100万元补贴,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加快培育发展创投风投机构。设立“创投风投机构排行榜”,对评估认定优秀的给予奖励补贴。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激励。构建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激励政策。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着眼发挥陕西省作为军工大省的资源优势,文件提出:着力推进军工单位科研生产潜能在陕释放。配合、支持中央在陕军工单位改制重组、创新发展。用好陕西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技术成果转化等的投资力度。支持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平台。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1155”工程支持范围。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队伍培养。

  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转化机制不畅、就地转化率不高等问题,文件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按照“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模式,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吸纳境内技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的成果就地转化的项目。

  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激励

  围绕增强人才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文件提出:加快建设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加大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扩大省人才专项资金规模。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持续优化重才爱才用才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本着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文件提出: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深化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科技项目常年受理、即时评审制度。完善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制度。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范围,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提高转制科研院所为行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的能力。完善科研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和授奖比例。

  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保障

  文件提出建立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等3条措施。重点是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着力解决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到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投入达20亿元、设立子基金突破30支,全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

  赵怀斌表示,《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必将对做好新时代陕西省科技创新工作产生有力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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