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群众文化节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节庆活动之一,每年举办一届,是我省一项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为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群众文化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陕西省群众文化节的品牌形象,省文化和旅游厅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群众文化节”统一品牌logo的设计方案。
设计要求
(一)作品构思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应包含“陕西省群众文化节”字样,充分体现群众文化节主题定位,既呈现群众文化节的欢乐氛围,又兼具陕西地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内涵。
(二)作品构图新颖独特,整体设计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性,易于识别和推广,同时要求具备较强的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如平面宣传、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服装等)。
(三)参赛作品需提供电子源文件和效果图文件,图案不低于2000万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字左右创意文字说明。设计稿件格式:源文件格式为PSD或AI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160P像素,参投LOGO需保留300dpi以上可用于印刷生产的源文件以及矢量文件。
(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机构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中文必须用简体字。
投稿方式
作品资料、设计稿及申请表等以电子稿件形式发至邮箱sxqzwhj0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陕西省群众文化节LOGO设计方案”字样。单位参选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文字内容请以Word文档提交)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评审细则,评审出5件入围作品,通过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等媒介进行公布,并最终确定1件入选作品和4件入围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30000元、3000元奖金(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入选作品与入围作品不重复发放,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总体安排
(一)对于入围作品,作者需签署《陕西省群众文化节LOGO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陕西省群众文化节LOGO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入围作品的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入围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入围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入围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二)收到入围作品作者签署的《承诺书》《协议书》后,入围作品方能参与评选最优。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作品作者签署的《承诺书》《协议书》,将取消其作品入围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三)参赛者应保证对其应征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需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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