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最大的涉野生动物犯罪案终审宣判
被告人最高获刑12年
全省作案人数最多、涉案价值最大、涉及野生动物数量最多的一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日前经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屈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加工制作成标本出售。2019年3月,安康警方在其租住处查获300余只野生动物死体,部分已加工成标本。经检验,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41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梅花鹿、缅甸蟒,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红腹锦鸡、鸳鸯、雀鹰、海狗等,上述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共64.65万元。
2020年2月,该案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86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1.9万元不等的罚金。屈某某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6月23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宣告维持原判。(通讯员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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