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文物保护“法治力量”

  记者从甘肃省文物局了解到,“十三五”以来,甘肃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法治化进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法律法规成为文物的“护身符”。

  甘肃省文物局局长马玉萍介绍,“十三五”时期,甘肃在全国15个有长城的省份中率先颁布《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还出台了《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

  “依法治理让文物保护落到了实处。一些涉案文物因办案时间长,易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依据《办法》,涉案文物被暂存在指定博物馆,能够得到妥善保管,避免损失。”马玉萍说。

  甘肃在文物保护法治化方面起步较早。2002年,甘肃出台了针对单处文物的专项法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明确了莫高窟保护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多年来,甘肃省一直在探索符合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不断构建和完善文物保护的法规体系,法治化是对文物最好的保护。”马玉萍说。

  “十四五”时期,甘肃省文物局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的管理办法,明确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等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做好文物保护的责任。(完)


(责任编辑:于敏)

标签: 甘肃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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