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融媒讯 11月29日,陕西省发改委就做好2022年度我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录入、汇总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炭供需形势,积极签订履约煤炭中长期合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稳定市场预期,减少煤炭价格波动,优化运力配置,提升运输效率,努力建立产运需稳定合作长效机制,有效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持续推动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
按照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我省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煤炭企业要结合核定产能和实际生产情况,签订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要达到90%以上,并且核增部分全部与发电供热企业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确因运输条件或煤质制约无法完成签订的,由核增煤矿的上级单位在本(集团)公司所属其他煤矿调剂完成签订兑现。
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需求方重点覆盖发电供热企业、纯供暖企业、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以及化肥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单位,鼓励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户继续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2022年,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全覆盖。
鼓励签订三年以上煤炭中长期合同。煤炭中长期合同原则上以年度合同为主,纯供暖企业可签订覆盖采暖季的季节性合同,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可根据“淡储旺出”的原则签订批次性或者淡旺季季节性合同。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签订3-5年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其中规模以上用煤企业的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中长期合同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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